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非我國籍船員僱用及管理 ( 106 年 01 月 20 日)
第22條
境外僱用之非我國籍船員,應在國外港口上船或離船。但漁船因作業漁區 轉換或歲修已返國者,經營者委託仲介機構僱用之非我國籍船員,得搭乘 航空器入境,再隨漁船出港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