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  作業許可之申請及核定 ( 106 年 01 月 20 日)
第7條
經營者申請所屬漁船次年度赴印度洋作業許可,應依漁船類型及作業組別 分別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其申請書格式如附件六至附件八:

一、有效期限內之特定漁業證照影本;總噸位一百以上漁船之特定漁業證 照影本,證照影本應有國際海事組織(IMO) 船舶識別號碼或勞氏( LR)登記號碼。

二、經受託專業機構確認漁船之船位回報器可正常回報船位資料之證明文 件。

三、經受託專業機構確認漁船之電子漁獲回報系統可正常回報漁獲資料之 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