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  作業許可之申請及核定 ( 106 年 01 月 20 日)
第11條
申請冷凍黃鰭鮪組作業許可之漁船,主管機關應依下列順位排定優先順序 :

一、第一順位:前經主管機關許可為印度洋海域冷凍黃鰭鮪組且未喪失該 組作業資格之漁船,或承受滅失時為印度洋冷凍黃鰭鮪組鮪延繩釣漁 船之汰舊噸數所新建造之漁船。

二、第二順位:前經主管機關許可為太平洋冷凍黃鰭鮪組且未喪失該組作 業資格之漁船。

三、第三順位:當年度經許可為印度洋一般組之小釣船。

前項申請漁船船數超過船數限額時,由主管機關以公開公平方式抽籤排定 順序。

取得作業許可之冷凍黃鰭鮪組漁船船數,未達當年度船數限額時,除依前 二項規定之順位依次遞補外,主管機關得另行公告受理申請,不受第九條 申請期限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