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總則 ( 106 年 01 月 20 日)
第6條
季節性專業組漁船之作業漁區,區分如下;其示意圖如附件一:

一、中南印度洋組及漁獲返國銷售組:南緯二十八度以南、東經四十五度 以東水域至東經一百五十度以西之印度洋水域(以下簡稱中南印度洋 漁區)。

二、西南印度洋組:南緯二十八度以南、東經二十度至四十五度間之印度 洋水域(以下簡稱西南印度洋漁區)。

混獲組漁船,應於該船所取得之太平洋、大西洋或印度洋鮪延繩釣漁船作 業許可之作業漁區,捕撈南方黑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