鮪延繩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管理辦法  總則 ( 106 年 01 月 20 日)
第4條
鮪延繩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依漁獲物種類,區分作業組別及作業漁區如 下;其示意圖如附件二及附件三:

一、大目鮪組:以大目鮪為主要漁獲物。作業漁區為南緯二十五度以北、 北緯二十五度以南水域。

二、北長鰭鮪組:以北大西洋長鰭鮪為主要漁獲物。作業漁區為北緯十度 以北及西經四十五度以西、北緯五度以北,不包括地中海。

三、南長鰭鮪組:以南大西洋長鰭鮪為主要漁獲物。作業漁區為南緯十度 以南。

鮪延繩釣漁船應於經主管機關許可之作業漁區內作業,不得逾越漁區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