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我國籍漁船進入我國港口許可及管理辦法  ( 106 年 01 月 20 日)
第2條
申請進入我國港口之非我國籍漁船,除不得有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 定之情形外,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列名於國際漁業組織核准作業名冊,或持有船籍國核發之有效漁業執 照或漁撈許可文件。

二、從事流網以外之漁業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