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我國籍漁船進入我國港口許可及管理辦法  ( 106 年 01 月 20 日)
第11條
進入我國港口卸魚或轉載之非我國籍漁船,漁撈、轉載或卸魚作業通報表 與實際卸魚量或轉載量之差值,不得逾實際卸魚量或轉載量之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