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船員管理規則  船員配置、職責、當值 ( 103 年 09 月 25 日)
第25條
船副承船長之命協助駕駛,管理甲板事務,及督率漁航部各級船員從事各 項作業與實習。

航行中,船長死亡或因故不能執行職務而未有繼任人時,應由從事駕駛之 船員中職級最高之船副代理執行其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