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糧業者管理辦法  其他管理事項 ( 106 年 12 月 27 日)
第28條
公糧業者對於依契約所經管公糧稻米之數量及調撥情形等相關資料,除經 書面報請分署同意或依法令規定配合調查者外,不得對外揭露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