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人事管理 ( 105 年 12 月 23 日)
第30條
市場人員聘僱,應依市場人員聘僱資格標準表 (附表四) 所訂標準辦理。

經營主體如因特殊需要自訂標準者,應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定。

肉品市場電宰作業部門之主管,應具獸醫、畜牧、食品或衛生學科畢業資 格者,始得聘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