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轉殖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辦法  遺傳特性調查 ( 103 年 03 月 05 日)
第21條
申請遺傳特性調查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

一、申請書。

二、基因轉殖植物遺傳特性調查計畫。

三、基因轉殖植物特性說明書。

四、經田間試驗機構生物安全委員會審議通過之証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