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事細則  權責 ( 99 年 01 月 28 日)
第24條
各科處理事務,意見不同時,由處室主管決定之;涉及其他處室職掌者, 應會商辦理,各處室意見不同時,陳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