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會務委員會 ( 105 年 10 月 13 日)
第8條
會務委員會對預算等重要議案拒不審議或拖延時,會長應報請主管機關核 可後,再送請審議。會務委員會仍拒不審議或拖延時,主管機關得逕予核 定交農田水利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