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訓練、認證及發證 ( 106 年 06 月 03 日)
第6條
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期間為六年;其有效期限,自證明文件所載日期之次日 起算滿六年之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