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法  長照機構之管理 ( 106 年 01 月 26 日)
第40條
主管機關應依下列原則訂定長照服務品質基準:

一、以服務使用者為中心,並提供適切服務。

二、訊息公開透明。

三、家庭照顧者代表參與。

四、考量多元文化。

五、確保照顧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