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機構許可辦法  公益法人 ( 103 年 02 月 18 日)
第22條
精子保存庫接受捐贈之精子,非經捐贈人事前書面同意,不得轉贈其他醫 療機構。

精子保存庫對同一捐贈人捐贈之精子得為部分之提供。但提供予第二醫療 機構時,須確定前一醫療機構施術後,該捐贈人精子已無剩餘且無活產或 無儲存該捐贈人精子所形成之胚胎,始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