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審查業務委託辦法  ( 101 年 10 月 30 日)
第11條
受委託專業機構、團體或保險人於委託期間內,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 或非可歸責之事由,致未能依時履約者,得展延履約期限;不能履約者, 得免除契約責任,保險人並得終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