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2 年 03 月 11 日)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等相關收入。

二、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之收入。

三、公益彩券盈餘分配之收入。

四、聯合門診中心醫療收入。

五、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六、其他有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