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埠檢疫費用徵收辦法
( 106 年 07 月 27 日)
第4條
預防接種或藥品之收費,規定如下:
一、黃熱病疫苗:每劑收取採購成本,另加處理成本新臺幣一百六十元。
二、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疫苗:每劑收取採購成本,另加處理成本新臺幣一 百六十元。
三、瘧疾預防藥品:每錠收取藥品採購成本,另加處理成本新臺幣二十元 。
四、阿米巴性痢疾藥品:每錠收取採購成本,另加處理成本新臺幣四元。
前項疫苗與藥品之採購成本及收費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並刊登行 政院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