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防治法  傳染病預防 ( 104 年 12 月 30 日)
第26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傳染病通報流程、流行疫情調查方式,並建立傳染病 流行疫情監視、預警及防疫資源系統;其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