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準
( 102 年 09 月 10 日)
第2條
市售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應於包裝容器外表之明顯 處所提供以下標示內容:
一、「營養標示」之標題。
二、各項維生素之含量。
三、各項礦物質之含量。
四、廠商自願標示之其他成分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