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委託辦理認證工作之程序 ( 103 年 08 月 19 日)
第15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將認證工作委託相關機關( 構)、法人或團體(以下簡稱受託者)辦理時,應以公開甄選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