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  試驗委託者通則 ( 103 年 10 月 23 日)
第41條
試驗委託者與試驗主持人及試驗機構達成協議執行試驗前,試驗委託者應 提供試驗計畫書與最新版主持人手冊予試驗主持人及試驗機構,且應給予 試驗主持人充分之時間檢閱試驗計畫書及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