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及醫療機構認可管理辦法  認可之中止、撤銷及廢止 ( 103 年 10 月 23 日)
第46條
檢驗機構經撤銷或廢止認可資格未滿一年者,不得以同一名稱或於同一地 點重新申請認可,其檢驗負責人於二年內不得擔任檢驗機構之檢驗負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