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及醫療機構認可管理辦法  認可之中止、撤銷及廢止 ( 103 年 10 月 23 日)
第41條
檢驗機構,於中止認可資格之原因消失後,得申請進行實地評鑑,中止期 限屆滿並經實地評鑑通過後,恢復其認可資格;未恢復認可資格前,暫停 經中止認可檢驗項目之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