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關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實驗室設置標準  設施及維護 ( 103 年 10 月 23 日)
第12條
實驗室之水電、照明、溫溼度、空間規劃、設備與安全性及其他環境條件 ,應符合檢驗需求,對於影響檢驗結果之環境因子應加以監測並記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