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條
第四條 產品製造及純化過程:對於生物性體外診斷試劑製程中之管制應
有完整之敘述。並檢附書面作業程序。
一 原料:
(一) 應表列所有使用於製造原料與半製品成份之名稱、測試方
法與規格,或其參考文獻。對於購買之原料,應有供應商
之分析證明與自家檢定結果。
(二) 應表列所有使用於製造原料與半製品之特殊試劑與材料,
如培養基、稀釋液、染劑、試劑、緩衝液、血清、抗生素
、單株抗體、保藏劑之測試方法、測試結果與其相關之規
格。某些情況下 (如使用胜或單株抗體為製造原料與半
製品時) 則須詳述其製備過程及特性。
(三) 動物性原料、試劑及成分的管制:若於製造過程中有使用
由動物來源取得之原料時,需證明其不含外來物質,如牛
海綿狀腦病變 (Bovine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y, B-
SE) 物質,與其他動物病毒。
二 流程圖
應有一份完整製造過程之流程圖及其描述。
三 製程:製程中,依其材料來源之不同,應有各相關之資料。
(一) 動物來源
對於在製造過程中所使用的動物,如用來製造腹水的老鼠
、產生血清抗體的兔子、或是基因轉殖動物,應依實際需
要載明:
1 所使用之動物來源和種類 (若為基因轉殖動物,則須包
含其製備原理及基因安定性)
2 外來物質的篩選與檢疫步驟
3 動物飼養之控管
4 獸醫監督
5 對於牛製品須註明其地區來源及地點
6 所使用免疫原之
(1) 免疫原性
(2) 特異性
(3) 純度
(4) 無菌性
(5) 安定性
(6) 免疫接種方式、劑量及時程
(7) 佐劑
7 所收集之原料:重要物質的敘述
(1) 收集方法、體積、容器與時程
(2) 製程步驟與組成之敘述
(3) 試驗項目 (力價 (titer) /效價 (potency) 、親
和性、特異性、靈敏度、負荷菌、安定性)
(4) 貯藏條件
(5) 其他對於原料、製程或用途之特別敘述
(二) 人來源:對於在製造過程中所使用材料為人來源時,應依
實際需要載明:
1 供血者之合適性/接受標準
2 收集方法、體積和容器
3 使用之抗凝血劑
4 重要組成之敘述
5 成分之處理
6 測試項目
(1) 感染性疾病標記試驗
(2) 力價 (效價)
(3) 親和性
(4) 特異性
(5) 靈敏度
(6) 負荷菌
(7) 安定性
7 純化與不活化步驟
8 貯藏條件
9 病毒不活化步驟
10 免疫注射劑量與時程
11 其他對於原料、製程或用途之特別敘述
(三) 細胞來源:對於所使用材料為細胞來源如單株抗體或重組
DNA 技術時,應依實際需要載明:
1 細胞來源與種類
2 細胞之基因型與表現型
3 母細胞株之特性
4 單株選殖步驟
5 不朽化 (immortalization) 之步驟
6 監控與測試步驟
7 基因構築之特性
8 載體之特性
9 細胞庫之建立、特性、維持、與安定性
10 細胞培養步驟
11 收集步驟
12 純化與不活化步驟
13 下游製程步驟
14 其他對於原料、製程或用途之特別敘述
(四) 合成來源:對於所使用的材料為合成來源如合成胜,核
酸等,則應包含其純化之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