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良藥品製造標準  製程管制 ( 79 年 08 月 08 日)
第34條
每批成品生產製造過程中,所用之調製或儲藏容器、生產線、及主要製造 設備,均應隨時標明其內容物及該批成品之製造階段,並登錄於批次生產 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