齒模製造技術員從業管理辦法  ( 104 年 09 月 17 日)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齒模製造技術員(以下稱齒模技術員),指依中華民國六十四 年九月九日發布之齒模製造技術員管理辦法規定,領有中央主管機關發給 齒模技術員登記證(以下稱登記證)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