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施行細則  ( 92 年 03 月 20 日)
第4條
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定書面同意,得以填具器官捐贈卡方式為之。 前項器官捐贈卡,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訂定其格式,並得印製提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