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各醫院辦事細則  ( 102 年 07 月 21 日)
第27條
腎臟病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腎臟病科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之診療。

二、腎臟病科有關之衛生教育。

三、其他有關腎臟病科醫療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