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各醫院辦事細則  ( 102 年 07 月 21 日)
第23條
耳鼻喉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耳鼻喉科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之診療。

二、耳鼻喉科有關之衛生教育。

三、其他有關耳鼻喉科醫療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