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各醫院辦事細則
( 102 年 07 月 21 日)
第16條
急診醫學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急診病人、轉診病人及大量傷患之緊急處理。
二、急診暫留病人之觀察及處理。
三、救護車之隨車救護業務。
四、其他有關急診醫學科醫療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