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管理辦法  民宿之申請准駁及設施設備基準 ( 106 年 11 月 14 日)
第21條
民宿登記事項變更者,民宿經營者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備具申請書 及相關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地方主管機關應將民宿設立及變更登記資料,於次月十日前,向交通部陳 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