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航空器儀表、裝備及飛航文件 ( 105 年 12 月 23 日)
第97條
航空器所裝置之儀表,應提供飛航組員得以操控航空器之飛航、執行任何 必需之程序動作及預期飛航情況中各種操作限制之相關資訊。

航空器使用人應訂定使用各型別之航空器操作手冊,其內容應包括該航空 器之正常、不正常、緊急程序、各項系統之詳細說明及相關必要之檢查表 ,以提供作業人員及飛航組員使用;操作手冊、程序、檢查表之設計應遵 守人為因素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