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大型多渦輪發動機之航空器 ( 105 年 12 月 23 日)
第333條
飛機搭載乘員時,於每次起飛前,機長應確使乘員知悉下列事項:

一、禁菸之時間、地點及情況。

二、繫妥安全帶及肩帶之時間、地點及情況。

三、緊急出口之位置及開啟方法。

四、求生裝備之位置。

五、越水飛航時之水上迫降程序、救生背心、個人浮水器具及救生艇之使 用方法。

六、使用氧氣設備之使用方法及時機。

前項規定事項,應由機長或組員提示,或以其他方式為之,並得輔以書面 說明資料提供乘員使用,其內容包括:

一、緊急出口圖示及操作方法。

二、其他緊急裝備使用說明。

前項書面說明資料應置於乘員周邊便於取用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