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大型及運輸類飛機額外裝備與操作需求 ( 105 年 12 月 23 日)
第285-7條
當一機場被選作起飛備用機場時,該機場於飛機預計到達之前後一小時之 天氣等有關資訊,應等於或高於機場最低飛航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