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大型及運輸類飛機額外裝備與操作需求 ( 105 年 12 月 23 日)
第285-20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就各型飛機指派其每一飛航組員,於飛航緊急情況或緊急 撤離時擔任必要任務。其任務包括緊急及救生裝備之使用。航空器使用人 並應於年度訓練計畫中施以訓練及定期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