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航規則  一般規則 ( 103 年 12 月 31 日)
第17條
自由氣球不得於 B 類、C 類、D 類及 E 類地表空域飛航。但經民航局 核准者,不在此限。

無人氣球應依附錄一規定操作,並應儘可能減低對人員、財產或其他航空 器之妨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