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飛機民航運輸駕駛員 ( 104 年 12 月 02 日)
第41條
經檢定合格之飛機民航運輸駕駛員,具有飛機自用及商用駕駛員之權利, 並得擔任經檢定合格航空器型別之民用航空運輸業機長及副駕駛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