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危險物品之裝卸 ( 104 年 10 月 06 日)
第38條
油輪船長應遵守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或輸油站在特殊情 形下對於油輪裝卸所作有關安全之緊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