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之申請、開班及評鑑 ( 105 年 08 月 11 日)
第24條
本規則施行前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辦理動力小船駕駛訓練之機構,得繼續 辦理動力小船駕駛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