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逃生方法、起居艙空間服務空間及控 ( 104 年 09 月 01 日)
第91條
甲種機艙空間以外之其他機艙應備有二種逃生方法,但對於較少使用及離 門最大步行距離不超過五公尺之空間,得接受一種逃生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