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船體構造、起居艙與服務空間內之艙 ( 104 年 09 月 01 日)
第83條
機艙空間、控制室、服務空間等之界限艙壁,其構造與絕熱所用之不燃材 料及梯道圍壁與走廊之保護規定與前條之所有三種方法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