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墊船管理規則  總則 ( 101 年 09 月 19 日)
第3條
氣墊船之檢查、查驗、丈量、發證由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向航政機關申請辦 理。

氣墊船在國外建造、取得或改建者,其檢查丈量應由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向 主管機關委託之驗船機構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