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墊船管理規則
特別檢查
( 101 年 09 月 19 日)
第17條
營運計畫書,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必須記載左列事項:
一、航行區域、或航線概況。
二、靠泊站之概況。
三、營運時期。
四、載運客貨或其他使用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