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散裝貨物裝載規則  總則 ( 101 年 01 月 11 日)
第9條
適用本規則之船舶,在我國港口裝載大量散裝穀類者,應備有裝載資料及 許可文件方得裝載。但經船長證明其船舶運送航程之裝載狀況符合本規則 規定,並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或依第十四條規定裝載散裝穀類者 ,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