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船管理規則  應急準備 ( 106 年 01 月 09 日)
第150條
客船各甲板之火警控制站、防火區、火警警報器、火警偵測系統、噴水裝 置、滅火設備、不同艙區與各甲板出入方法之細節圖說及通風系統中包括 主扇控制器、啟閉板之位置與各區通風扇編號之詳細圖說等,均應作成明 瞭醒目之火警控制圖,永久張貼於適當處所,以供船員閱覽。

前項圖說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核可,得以手冊代之。但此手冊應發給船 上各主要人員,並以一份置於船上可隨時接近取用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