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艙口、門口、機器間開口及其他開口 ( 104 年 07 月 02 日)
第87條
凡用以確保船舶氣候密性之裝置,均應經驗船機構認可,該等裝置之性能 試驗,應於船舶初次檢驗時實施之。此後,並可於特驗、歲驗或不定期要 求實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