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艙口、門口、機器間開口及其他開口 ( 104 年 07 月 02 日)
第86條
軟鋼製附有墊圈及扣閂裝置之氣候密艙口蓋,其強度計算標準與最大撓度 ,得適用第七十七條之規定。艙蓋頂板之厚度不得小於其防撓材間距之百 分之一或六公釐,兩者中之較大者。         前項氣候密艙口蓋如以軟鋼以外材料所製成,其強度與防撓性應相當於軟 鋼者,並須經驗船機構認可。